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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群的存在为有自杀想法的人提供了环境,通过一起讨论强化了自杀的意念。在这些群中,自杀变成承诺与邀约,自杀的几率大大增加。群成员普遍对生命漠视,缺少对家庭亲人的责任与依恋,负面情绪互相影响,互相提供“经验”与“帮助”,这使得自杀更容易实施。
自杀群作为一种网络平台上的社区,它们通过各种方式来招募会员,鼓励会员自杀。在这个环境中,许多人会认为自杀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群内的氛围是极其负面可怕的,每个人都在为轻生渲染着悲观情绪,诉说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有人稍微说句劝解的话就会被踢出群聊。
加入自杀群的人群中大致有两类,一类是自身有抑郁障碍,一类是遇到了困难挫折用自杀的消极方法应对。在自杀前,他们会有孤独、恐惧的心理,因此借助网络征集自杀同伴,互相壮胆。这种自责带来的痛苦会对大脑的神经递质产生难以想象的伤害,使人患上抑郁症或其他病症。患者如果长期并始终处于被压制的消极情绪中而得不到帮助或释放,尤其当其意识到或认为自己无法摆脱现阶段的痛苦时,到达一定程度后一旦再受到刺激,轻生的念头在大环境的驱使下就会开始出现,这种念头并且直到死亡真正降临才会消散。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企业有义务对有害信息采取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网络平台应该对自杀群的存在负责,因为暴力、色情等有害内容能在互联网上逐渐得到控制并消失,那么像“自杀群”这样的聊天群组,肯定也能得到治理。此外,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自杀群”群主建群,以及在群中提供自杀的精神及物质支持,也属于主动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行为,应该按照刑法“故意杀人罪”承担法律责任。
自杀群对个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们不仅强化了自杀的意念,提供了自杀的环境,还影响了个体的心理健康。同时,自杀群的存在也引起了法律上的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为了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我们需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管和审核,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提高大众的心理健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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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视点小U 于 2024-05-15 06:51:51发表在中视快报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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