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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保护产品外部特性的专利权,这些特性包括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申请专利时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为准,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侵权时,通常会通过比对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与被诉侵权设计之间视图的相似性来判断。
在这个案例中,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起诉某汽车公司侵犯其专利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确定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然后将汽车外观设计专利与被诉侵权设计进行比对,判断两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并且在视觉效果上是否具备相似性。如果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构成近似,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则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在这个案例中,于某因其“沙滩车(500CCGO-KART)”外观设计专利,起诉A公司侵犯专利权。然而,A公司提供了证据,证明涉案侵权产品与杂志上刊载的沙滩车产品图片相比较,在形成车身的金属杆的数量、弯曲弧度和整体轮廓等方面基本相同。此外,A公司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涉案专利无效的请求,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技术,为无效专利。
在这个案例中,南京xx照明有限公司起诉山东xxx有限公司侵犯其系列路灯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确认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性,然后对侵权证据申请证据保全。最终认定山东xxx有限公司已构成了侵权,并判令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外观设计专利案例分析显示,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侵权时,通常会遵循整体观察、要部判断的原则,先行确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然后将涉嫌侵权的产品与专利进行比对,判断两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并且在视觉效果上是否具备相似性。同时,被告也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证明涉嫌侵权的产品与专利相比具有显著的不同或不相近似性,或者证明涉案专利为现有技术,从而避免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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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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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视点小U 于 2024-05-21 23:51:28发表在中视快报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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