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快报网官网(ccutv.cc)中视新闻
判决结果:被告人刘某桂被认定犯有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罚金:除了有期徒刑和罚金之外,法院还责令被告人刘某桂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与刘某、熊某、何某东等人共同退赔国家矿产资源损失135000元(已扣除其他被告人赔偿的金额),并且被告人刘某桂已退赔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50000元上缴国库。
赔偿金额:此外,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桂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与刘某、熊某、杨某、何某东连带赔偿因非法采砂造成的长江生态服务功能损失35823.41元、长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6767.48元,共计62590.89元。
生态环境损害:根据判决,被告人刘某桂等人非法盗采长江江砂行为对非法采砂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水环境质量受损、河床结构受损、水源涵养受损和水生生物资源受损,造成的长江生态服务功能损失35823.41元,长江生态环境损害所需修复费用26767.48元,共计62590.89元。
管辖权: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考虑到实践中非法采砂行为的系统破坏性,基于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便于生态环境修复的原则,指定本案由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桂直接安排实施采砂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但其曾因非法采矿受过刑事处罚,现又犯非法采矿罪,酌情从重处罚。刘某桂部分退赔国家矿产资源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人刘某桂在非法采矿案件中的判决包括有期徒刑、罚金、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等多种刑罚。这些判决旨在严惩非法采矿行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合法权益。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版权声明: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新闻采访/投稿邮箱:975981118@.qq.com 优质稿件可推荐至采访团港澳网络媒体亦或杂志、报媒。
粤港澳华文媒体联合采访团成员名单
团长:
常建国(中华新闻社社长、西安市侨联副主席)
副团长:
王群(华人世界网总编辑、共工新闻社首席观察员) 黄光宇(澳门红刊杂志、出版社负责人)
成员:
梁玲(共工新闻社副社长、采访团秘书长)|蔡紫峰(资深华文媒体人)|熊宇(大众新闻报社社长)|骆闻(资深媒体人)|陈杰(共鸣新闻总编辑)|钮则坚(中国晨报社长兼发行人)|许衙评(西北建设杂志社总编辑)|周浩宇(中国晨报常务副社长兼总编辑)|许卫平(中国文旅传媒网总编辑)|赵韦(红星网络电视台台长)|李远方(资深华文媒体人)|刘伟(中视快报网负责人)|薛迅(曙光通讯社社长)|武跃先(澳门都市报总编辑)|雷挺(大湾区经济网总编辑)
中视快报网官网www.ccutv.cn/讯 更多资讯....
本文由作者笔名:视点小U 于 2024-05-23 06:48:15发表在中视快报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中视快报网本文链接: http://ccutv.cn/news/5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