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快报网官网(ccutv.cn)中视新闻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提起诉讼是指权利人向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诉讼之举,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为强烈的表示,故诉讼之日便是时效中断之时。
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债务之保证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亦发生请求的效果。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也可造成诉讼时效中断。同意的方式,对此法律未有限制,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均无不可,而且也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
-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 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可以通过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一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进行中断。这些行为的发生会使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并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选稿:共工新闻社上海代表处
版权声明: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新闻采访/投稿邮箱:975981118@.qq.com 优质稿件可推荐至联盟网络媒体亦或杂志、报媒。
中视快报网官网www.ccutv.cn/讯 更多资讯....
本文由作者笔名:视点小U 于 2024-05-23 10:57:24发表在中视快报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中视快报网本文链接: http://www.ccutv.cn/news/5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