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视快报网> 中视快报> 正文

提级管辖制度的评价与建议

中视快报网官网(ccutv.cc)中视新闻

首先,提级管辖制度具有以下优点:

提级管辖制度的评价与建议

1. 有利于实现审判重心下沉,通过完善提级管辖的标准和程序,推动具有规则意义、涉及重大利益,以及有利于打破“诉讼主客场”、地方保护主义的案件进入较高层级法院审理。

2. 有助于解决级别管辖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诉讼标的额的确定、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抽象性等,从而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更加公正、公平的审理。

3. 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救济途径,使得当事人可以在对级别管辖有异议的情况下,通过提级管辖制度获得适当的救济。

然而,提级管辖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 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提级管辖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操作难度较大。

2. 提级管辖制度的启动期限不够明确,虽然《审级改革试点办法》中规定了“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经本院院长批准,至迟于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届满三十日前报送”,但由于法定审限存在延长、扣除等情形,提级管辖的启动期限并不完全固定。

3. 提级管辖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目前主要依赖于下级法院报请,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提级管辖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提级管辖的适用范围、启动期限、审查程序等内容,以便在实践中更好地执行。

2. 建立严格的提级管辖审查机制,确保提级管辖的适用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公正的要求,避免滥用提级管辖制度。

3. 加强对法官和律师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对于提级管辖制度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从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提级管辖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对该制度的评价与建议,我们可以为其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参考,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版权声明: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新闻采访/投稿邮箱:975981118@.qq.com 优质稿件可推荐至采访团港澳网络媒体亦或杂志、报媒。

粤港澳华文媒体联合采访团成员名单

团长:

常建国(中华新闻社社长、西安市侨联副主席)

副团长:

王群(华人世界网总编辑、共工新闻社首席观察员) 黄光宇(澳门红刊杂志、出版社负责人)

成员:

梁玲(共工新闻社副社长、采访团秘书长)|蔡紫峰(资深华文媒体人)|熊宇(大众新闻报社社长)|骆闻(资深媒体人)|陈杰(共鸣新闻总编辑)|钮则坚(中国晨报社长兼发行人)|许衙评(西北建设杂志社总编辑)|周浩宇(中国晨报常务副社长兼总编辑)|许卫平(中国文旅传媒网总编辑)|赵韦(红星网络电视台台长)|李远方(资深华文媒体人)|刘伟(中视快报网负责人)|薛迅(曙光通讯社社长)|武跃先(澳门都市报总编辑)|雷挺(大湾区经济网总编辑)


中视快报网官网www.ccutv.cn/更多资讯....


阅读全文

 标签:中视快报  文旅新闻  综合新闻 健康新闻 中视新闻网